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怎样形成的少一点儿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2:57:29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怎样形成的少一点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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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怎样形成的
少一点儿的!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怎样形成的少一点儿的!
基本涵义 “一国两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基本要点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 (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 (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于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 为结束敌对状态,实现和平统一,两岸应尽早接触谈判.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谈判的方式,参加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湾方面关心的其他一切问题.只要两岸坐下来谈,总能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办法. 鉴于两岸的现实状况,中国政府主张在实现统一之前,双方按照相互尊重、互补互利的原则,积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和各项交往,进行直接通邮、通商、通航和双向交流,为国家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和平统一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方针.然而,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中国政府在采取何种方式处理本国内部事务的问题上,并无义务对任何外国或图谋分裂中国者作出承诺. 这里还应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国际协议而形成的德国问题和朝鲜问题.因此,台湾问题不能和德国、朝鲜问题相提并论.中国政府历来反对用处理德国问题、朝鲜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台湾问题.台湾问题应该也完全可以通过两岸的协商,在一个中国的架构内求得合理的解决. 邓小平与“一国两制” 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是伟大的科学构想,是他所倡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 组成部分.邓小平的这个构想,本拟用之于台湾,后则提前用之于港澳.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完全是可行的,成功的. 台湾有人因香港出现市民游行,而断定“一国两制”之失败,这完全是枉费心机.而恰恰相反 ,香港出现这种情况,正好说明中国政府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认真的,是言行一致的,实行 的结果也是良好的. 一个时期以来,陈水扁一伙对“一国两制”极尽攻击之能事,什么“矮化”呀,“阴谋”呀, “陷阱”呀,“先统后吃”呀,台湾“无一人赞成”呀,等等,其实这都是谎话,实际是他们一伙 对于“一国两制”的一种恐惧.值得注意的是,陈水扁本人一个时期以来,对于“一国两制”的新攻击.我们知道,“一国两制”的核心是“ 一国”,而陈氏反对“一国两制”的要害也是着重攻击“一国”.“一国”也就是指的“一中”. 陈氏说什么,“一中”只能是“议题”,而不是“原则”,两岸只可以讨论“未来一中”,这就是 说,两岸现在不是“一中”,而是“一边一国”.这当然是不能成立的.什么是“一中”?说到底 ,“一中”的本质是主权问题.就像邓小平会见英国撒切尔夫人时所说的那样,主权问题是不能谈判的,因而“一中”也是不能讨论的.尽管海峡两岸,暂时还没有统一,中国大陆的治权尚未及于对岸,但作为中国这个国家领土主权的归属,以及它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则是毫无疑问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过去是“一中”,未来是“一中”,现在也是“一中”.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绝不允许分割.绝不允许为了“台独”的一党一己之私利而闭着眼睛说瞎话. 邓小平自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以来,“一国两制”的光芒已经照亮了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其影响已扩及全世界.“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国”,“两制”则是要通过 “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了灵魂;没有“两制”,“一国” 就无以通过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与“两制”是一个整体,是并行不悖的.否定了“一国”, 国家就会走向分裂;否定了“两制”,国家就会导致战争. 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是一种新思维,旨在把台港澳问题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把国际上通用的“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国内.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是对人类社会科学理论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在1982年9月正式提出的,这个政治构想有其形成、发展的过程。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有其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早在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就曾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这是党和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7年4月,毛泽东公开表示了中国共产党准备再次和台湾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的意愿。1958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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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在1982年9月正式提出的,这个政治构想有其形成、发展的过程。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有其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早在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就曾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这是党和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7年4月,毛泽东公开表示了中国共产党准备再次和台湾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的意愿。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在《去台湾同胞书》中,又建议国共两党谈判,实行和平解决台湾问题。60年代,我们党还制定过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纲目,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这个愿望未能实现。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决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同时实现了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正常化,这就为和平统一祖国创造了内部和外部的必要条件。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地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同年9月,邓小平在访美期间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从而初步表明了“一国两制”的构想。 1981年9月,叶剑英委员长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9条方针,这些方针政策虽然没有使用“一国两制”的提法,但实际已含有这个意思。这就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容开始明晰化。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提出在中国收回香港后,“香港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邓小平对香港问题的全面阐述,表明“一国两制”构想已经成熟。 “一国两制”构想的进一步发展并走向法制化。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1984年2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代表团时,第一次公开使用了“一国两制”的提法。他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此后,邓小平又从各个方面对“一国两制”的构想进行了阐发,构成了完整的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构想,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方针和政策。 1984年和1987年分别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1990年和1993年分别通过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贯彻了“一国两制”的精神,使“一国两制”进一步法制化。1984年5月,“一国两制”构想写进了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国策。 祖国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香港、澳门问题的和平解决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成功范例,相信“一国两制”的构想,也一定能够使宝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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