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之和焉的解释全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4 1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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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啼求之:它,代“书具”.
邑人奇之:他,指方仲永.
或以钱币乞之:他,指方仲永.
仲永之通悟:的,结构助词.
受之天也:于,介词.
不受之人:于,介词.
余闻之也久:这.指仲永聪明非常.
父异焉:此,代词.指仲永哭求书具.
舅家问焉:语气助词.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文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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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文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十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受于人也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见过纸、笔、墨、砚等文具,(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感到惊奇,向邻居借来给了他,他立即写下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争着)欣赏他的诗作。从此,指定题才叫他写诗,他立刻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和义理都有可取之处。同县的人认为他才能非凡,渐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做客,有的人还用钱财和礼物求他作诗。他的父亲觉得那样做有利可图,就每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老家,在舅舅家看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就不像先前那样聪明了。又过了十年,我从扬州回乡,又到了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仲永的才华已经)消失,像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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